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藤县面向全县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简章 根据中共中央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》以及自治区党委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,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,加强干部队伍建设,经县委同意,采取组织 推荐,个人自荐和考试,考核相结合的方法,面向全县公开选拔4名副局级领导干部。 一,公开选拔的职位:1,建设局副局长1名 2,交通局副局长1名 3,环保局副局长1名 4,司 法局副局长1名。 二,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。 1,政治素质好,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,毛泽东思想,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,忠诚党的事业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,方针和政策,思想解放,实事求是,有较强的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精神,善于团结同志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工作积极,爱岗敬业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 2,应具备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列》规定的基本条件,胜任报考职位所必须的组织 协调能力,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。 3,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我县党政机关,群众团体,企,事业单位的国家干部。 4,大专以上学历,具备报考职位相关知识。 5,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63年3月1日以后出生),身体健康。 三,公开选拔的基本程序和方法。 1,报名。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直接报名,也可以经组织推荐报名。报名必须持本人身份证 ,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,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,同时填写统一印刷的报名登记 表。报考人数少于7人的职位,不进行公开选拔。 2,资格审查。凡报名者经组织部门对其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,审查合格后,发给准考证,持 准考证参加笔试。 3,笔试。笔试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类(分别占总分的60%和40%),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。公共知识考试,只要测试应试者所报考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,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, 邓小平理论,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,法律知识,党史知识,公文写作,时事等。专业知识考 试,只要测试应试者所报职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,综合分析,逻辑思维,文字表达和解决实际 问题的能力。笔试结束后公布成绩,按拟选职务1:6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视人选。 4,面试。由聘请的有关领导组成面试考评小组负责评分,通过答辩等形式,综合考察应试者 的政策水平,专业知识水平,工作经验,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,语言表达能力等。面试结 束后公布成绩,按拟选职务1:3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。 5,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。按照中共中央颁发的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》规定的程序 ,由县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的“德,能,勤,绩”进行全面考察,并根据考察结果提出任用意 见,报县委审定。任职一年试用期。 四,时间安排 1,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:2003年3月28日至4月15日。(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) 2,笔试和面试时间,地点另行通知。 3,未尽事宜可直接向县委组织干部股咨询。电话:7273579 |